要去找大陸新娘前,本人必須攜帶護照、身分證、臺胞證前往大陸結婚對象戶籍所在地。 先至公證處或公證員協會辦理文書驗證手續,再至當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管理處辦理結婚手續。 需準備文件︰大陸新娘之戶口簿、身分證,台灣居民之臺胞證、身分證,台灣公證機構公證之單身及無血緣關係公證書,照片。 經婚姻登記員審查後,符合結婚條件的,發給結婚證書。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大陸新娘父母保護教養孩子之意願及態度。 是否有加害子女身體、不盡父母之職等行為。大陸新娘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